2020年第4期

现代女教员的文学书写——以丁玲早期女性小说

发布时间: 2021-05-28 10:37:50 阅读 0

                                               现代女教员的文学书写——以丁玲早期女性小说为例

                                                                                          王  烨  王良博    

       在近代以来的女子解放运动中,女子职业被视为女性走向经济独立及实现男女平等的唯一途径,而女教员被视为最利于发展女子母性、最适合女子的理想职业。受此观念影响,近代以来各省女子师范教育发展迅速,大量女子师范毕业生投身教育事业、成为中小学校的教员。然而,因谋职难、薪水低、进修难等社会原因的影响,女教员的职业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话语,女教员的现代神话被社会现实无情地粉碎。在五四现代女作家中的文学书写中,庐隐的短篇小说《一个女教员》呈现了女子献身教育、服务社会的“职业神话”图景。丁玲在四处漂泊、探寻人生道路的苦闷时期所创作的《在黑暗中》,多以城乡女教员为书写    对象,反映女教员遭遇的各种职业问题及失落情绪,彻底解构了近代以来女教员的社会职业神话,不仅将女教员的文学书写推向“现实化”新阶段,而且呈现了对现代女子社会解放的历史反思及现实思考。
 
                                                                         一、近代女子师范教育的发展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民族危机日益加深,逐渐沦为帝国主义者的半殖民地。不断加深的民族危机,使得近代中国逐渐形成“教育救国”的民族主义思潮,女子教育观念也开始了现代化的历史转型,由注重“母教”转向了“职教”。
      近代女子教育的宗旨实为“贤妻良母”教育,国人最早的女学堂为经元善、梁启超于1898年创办的经正女学堂。早在1896年,梁启超就为此开始了舆论准备,他指出“妇人学而生利、妇人学而有德、妇人学而母教兴、妇人学而胎教盛”,认为“然吾推极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1]。梁启超认为只有妇女成为生利之人才能使得国强民富,只有好的母教、胎教而国家才有更好的未来,美国因女学发达而国力强盛,印度、波斯等国因女学衰弱而国家衰弱,由此“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2]1897年,他发表《倡设女学堂启》,指出女学的价值“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3],被大部分学者认为是“贤妻良母主义”的话语源头。在“贤妻良母”教育观念下,近代女子教育新旧交杂,如经正女学中文课程包含《女四书》《女孝经》等传统礼教内容。由此可见,晚清至民初的女子“贤妻良母”教育宗旨,仍在维护封建礼教与道德,女性并未真正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公民,其人生空间仍被限于家庭内部,即通过承担相夫教子“天职”而间接服务国家,女子教育实为以辅助男权、益于国族为主旨的附属性教育。
       民国成立以后,女子教育宗旨由造就“贤妻良母”转向造就“女国民”,以使女子不仅可以享受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义务,而且可以使女子投身社会服务、国家服务。教育部由此开始制定新的教育计划,民国元年至民国二年育部公布“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初小男女可以同学,女子高小以上可设女子中学、女子师范及女子高等师范,打破了以前的两性双轨制,高了女子教育范围、年限与程度。“壬子癸丑”学制破除了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肯定了男女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但随着袁世凯政府推行“推孔教为国教”的文化复古主义,女子教育又回归到“贤妻良母”教育宗旨。1914年袁政府教育总长汤化龙在《对于女子教育的意见》中指出,“民国以来,颇有一派人士倡导一种新说,主张开放女子之界限,其结果致使幽娴女子提倡种种议论,或主张男女同权,或倡导女子参政,遂至有女子政法学校之设立,以余观之,则实属可忧之事也……余对于女子教育之方针,则在使其将来足为贤妻良母,可以维持家庭而已。”[4]1915年,袁政府制定新的教育要旨,在“戒贪争”这一要旨上则尤其强调“女子则勉为贤妻良母,以竞争于家政”[5],甚至指出“女子更舍家政而谈国政,徒事纷扰,无补治安。”[6]由此,女子教育又回到贤母良妻主义的“母教”观念上。192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出台新学制即壬戌学制,改男女双轨运行的旧学制改为男女合一、不分性别的单轨学制,第一次在学制上规定了男女受同等教育的权利[7],女子获得了平等教育权,不仅从小学到大学实行男女同校,而且课程也不再有男女之别。因此,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男女平等的教育宗旨战胜“贤妻良母”的教育宗旨。
       在近代以来的女子教育发展历程中,女子师范教育占据着重要地位,人们认为女子细心谨慎、耐心认真的天性最适宜做小学教员。梁启超《论女学》率先指出,“西人分教学童之事为百科,而由母教者居七十焉,孩提之童,母亲于父,其性情嗜好,唯妇人能因势利导之。以故母教善者,其子之成立也易;不善者,其子之成立也难……”[8]。竞志女学创办人候鸿鉴也认为,“小学教师之对于儿童训练管理,非有耐心、忍性、和悦、慈祥诸德不能收养护逊于之效”,而“女子性质勤劳、慈善最为相宜”,“女子性质特优专长,论其赋禀之特异而能力之最适宜者,既以师范教育为第一”。1925年《女友》1期刊发的《女教员的优劣问题》,也提出女教员的优点,如“较男子更有教育手腕;更适合当女孩的教育者;对于裁缝和家事科目更为擅长;女教员具有优良的态度,和平的性情;女教员可以弥补没有母亲的学生的遗憾;女教员更易接受别人的意见;独身女教员比有家庭的男教员更为热心教育事业。”[9]。由此可见,社会多认为女子的天性“母性”更适宜做女教员,促使了近代以来女子师范教员的发展。
       较早出现的女子师范教育为女学开设的“师范科”。1903年的务本女塾开办师范科,1905年无锡私立竞志女学也开设师范科。1905年,张謇设立南通女子师范学校,为较早出现的女子师范教育专业学校。1907年,清廷学部颁布《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正式在学制上承认了女子师范教育的合法性。女子师范学堂以“养成女子小学堂教习,并讲习保育幼儿方法,其于俾补家计,有益家庭教育为宗旨”[10],为女子接受公立教育、成为职业教师敞开了大门。在本文研究的时间范围内,女子师范成为最能被社会接受的女子职业教育,为女性走出家庭、服务社会及提高社会地位起到重要作用。但受“贤妻良母”女子教育宗旨的影响,近代女子师范教育也注重女德及女工,如《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就规定女学必须强调“女德”,“凡为女、为妇、为母之道,征诸经典史册,先儒著述,历历可据。今教女子师范生,首宜注重于此,务时勉以贞静、顺良、慈淑、端俭诸美德”[11]。而在具体课程设置中,修身、家事、裁缝、手艺等约占总课时的34 %。
       民国成立后,教育部1912年9月、12月先后公布《师范教育令》及《师范学校规程》,以造就女子中学校、女子师范学校教员为目的的女子高等师范教育被纳入师范教育系统。由于民初女子中学发展迅速,女中学教员紧缺而成为一个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于女子高等师范教育机构缺失,有意深造的女子中学或女子师范学校的毕业生没有升学机会,一定程度上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在此背景上,1916年10月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召开第二届年会,提出《请设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建议,要求“从速筹设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先由北京设立,以后各省逐渐推广。”[12]1919年3月,教育部正式颁布《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规程》,为女子高等师范教育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1919年4月北京女子师范学校改为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这是第一所国立女子高等教育学校,从此女子开始与男子接受同等层次的师范教育。在课程设置方面,女高师与男高师的不同在于“家事科”的设置,其内容几乎涵盖家庭事务方方面面。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课程设置注重师范性,强调教育学和心理学的专业学习,但也针对女性而设置“家事科”,将女子师范教育与女性教育结合起来。1922年壬戌学制的“师中合并”“高师改大”等教育改革措施,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升格为女子师范大学,提高了女子师范教育的地位和办学层次。但另一方面,由于“师中合并”措施模糊了师范教育与普通教育界限,削弱了师范教育的独特性与专业性,因此,女子中等女子师范教育水平参差不齐。
       总之,随着女子师范教育及办学层次的发展,愈来愈多的毕业生走进社会而成为投身教育的女教员,城乡各地都有她们的身影。女教员的现代生成,是近代以来男权社会对“女性”及“女教”历史期待的产物,也是现代女子“自我”解放的产物。但具有历史讽刺性的是,许多女教员在期“女教员”社会职业中,并未能获得职业幸福及自我期待的满足,普遍感到谋职难、薪水低、社会地位底、发展空间有限、教职与母职的冲突等职业问题。可以说,女教员的职业问题已成为五四以后现代女界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
 
                                                                        二、民国时期现代女教员的职业问题
 
       随着女子师范教育的发展及女教员的不断增多,在南京政府实施训政时期,女教员愈来愈感到“女教员”这一女子社会职业并不理想,普遍感到谋职难、薪水低、地位不稳定、职业发展有限、教职与母职难以兼顾等社会现实问题。这些职业问题解构了“女教员”的历史神话,引发改良女教员职业的诸多社会思考。
       民国时期女教员首先遭遇的是师范毕业后谋职的问题。民国时期经济发展不稳定,尤其是在1929-1933年受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社会失业人口剧增,连男大学生毕业后都难以找到工作,使得男女两性在谋职上的社会竞争尤为激烈,“到处都是被面包驱迫着的男子死死生生的霸占,像军阀底盘似的决不肯放松一步,女子加入实在不容易”[13]。不仅如此,民国时期,师范毕业生谋职多依靠其社会关系或母校的推荐,本人自谋职业成功的几率极小。中华职业社1934年对大中小学教师谋职的途径做了一次社会调查,在接受调查的小学教师里,由亲友介绍的男性占72.1%,女性占87.5%;本人自谋(含聘请)的男性占18.1%,女性仅占2.5%(皆被聘);由母校介绍的男性占9.8%,女性占10.0%。由此可见,自谋职业的女性比例远低于男性,而且其中自谋教员的女性全部由校方主动聘请,女子个人获得教员职位的可以说没有。[14]此外,即使凭借自个资格被录用,若无保人也无法成功获得职位,这无疑为家境贫寒且无背景的女师范毕业生谋职再添了一重社会障碍。
       女师范生求取到一个教员职位后,并不代表就可以从此高枕无忧,她们常面临无端被解聘、被取代的“职位不稳”风险及焦虑。因为师范毕业生增多而社会教职位置少等原因,社会权势阶层及学校校长常运用权力、社会关系安插自己亲朋,故意借事端或无端解聘女教育,女教员受歧视和污蔑几乎成为社会常态。庐隐在其自传中谈到,她在河南女师及宣城某中学任教时,当地一些守旧派人士对新来的女教员看不惯,利用各种手段刁难,使得庐隐如履薄冰,学期一结束便离开了学校。不仅如此,学校校长常借女教员恋爱或怀孕等之机解聘女教员,以便空出职位安插自己人。对于此种情况,翘翘的小说《女教员》就有相关描绘。王莲芳是一所小学教员,教学认真负责,但她怀孕后就感觉到“学校方面似乎很不喜欢她”[15],待将生产时需要告假时,校方便辞掉她,致使她生产后的生活日渐窘迫。莲芳的遭遇恰是当时女教员普遍的社会遭遇,她们工作满怀热情兢兢业业,但一旦怀有身孕便随时处于被别人顶替的风险中。因此,当时不少女教员为了维持这份来之不易的教职,不敢、不愿恋爱及生育,被迫晚婚乃至为能在社会立足而选择“独身”。陈东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不无同情地说到,他几乎“不忍看那因为二十几块钱而抱独身主义的女教员”[16]。由此可见,女教员因为“性别”原因而维持教职的艰辛,以及常被解聘而陷入生活无着的人生无奈。
       女教员还存在薪水薄、社会地位低下这一职业问题。民国时期中小学教员收入水平总体不高,小学教员薪资尤为微薄。更为不幸的是,北洋政府由于军阀混战频繁,教育经费每被挪用,教员薪俸时有拖欠现象发生,无疑使女教员日常生活“霜上加霜”。南京政府成立后,1928年7月公布了《小学薪水制度之原则》,规定了小学教员最低工资标准,即“两倍衣食住(以舒适为度)三事之所费为最低限度之薪水”。然而,此项规定并未获得严格执行,许多国立小学教员薪水收入都未达到标准,私立小学教员薪水收入更难达此标准。据研究,公立小学教师平均月收入可达45元左右,私立小学仅有二十几元,收入上的巨大差距使得公立学校成为男教员的首选,公立学校女教员所能得到的职位远少于男性。[17]因此,难以进入公立学校的女教员只能到私立或乡村学校谋职,依靠微薄的工资收入养活自己。
       女教员不仅教职不稳定、薪水低,而且要奔波于家庭与学校之间,担负着教学和操持家政的双重责务,大多数面临着教职与母职难以兼顾的生命困境,不仅身心俱疲而且产生职业厌倦感。《妇女杂志》曾介绍过一位女教员的这般处境,家中马上要有六个孩子的丈夫还在大学读书,公公婆婆每人一支枪除了吞云吐雾其他均不管不顾,而学校里“今年兼任校长,事务多繁忙,日间抽不出空溜出来,晚上带着疲劳回家,看看孩子,满身肮脏,一个个像泥萝卜……孩子们哭哭啼啼地诉着苦,做妈妈的还得耐性地抚慰,料理,这是多么沉重的一副担子!”[18]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也讲述了女教员的这种社会境遇,她们“一周担任二三十小时功课,回家还要带小孩,烧饭,洗衣,晚上还要改卷子,预备功课,一有闲暇,还想打毛线衣,做小孩鞋袜,即使雇佣女仆,有许多事还是要亲自做的;这生活该有多苦!但这还是平常的现象,如果又怀孕,便不得不为生育着急了,差不多的时候变得暂停职业,一个孩子出世了,精神颓废了一大半。”[19]由此可见,女教员身负着教务与家务的双重压力,它们令女教员疲于奔命、身心俱疲,有些女教员因为家庭而失去了服务社会的热情,有些女教员为了赢得社会地位而牺牲了家庭及家人。
       这些问题也引起政府及教育界的关注及重视。1924年,浙江、汉口等地先后颁布《浙省小学教师优待办法》《改良女教职员待遇之先声》《汉口市女教员之优待条例》,规定“女教师与分娩前后应给假两个月,前项假期中,仍得在原校支给原薪”。[20]在全国保障女教师权利浪潮的推动下,南京政府教育部公布的《小学规程》中,特别规定了“小学女教职员在生产时期内,应予六个星期之休息。其代理人之俸薪,应由学校呈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另行支给。”[21]这些条例、规程虽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女教员的权利,由于现实原因而并未能如实执行。1931年,京沪教育界人士邰爽秋、谢循初、程其保等人,有感于教师待遇不高、地位不稳等状况,倡议设定“教师节”以维护教师的权利、提高教师地位。1931年6月6日,教育界人士在南京中央大学致知堂举行第一次庆祝“教师节”大会,大会主席邰爽秋报告“六六”教师节设立的宗旨是为“改良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地位”和“增进教师修养”。“六六”教师节的发起及设立,反映了民国成立以来教师遭遇的社会问题,也象征着民国以来女教员“职业问题”的社会严重性。
 
                                                                        三、丁玲早期女性小说的女教员书写
 
       胡适曾建议通过文学作品了解历史,他认为“杂记与小说皆无意于伪造史料,故其言最有历史的价值,远胜于官书。”[22]王德威也认为,“文学与其说是印证了历史的独一无二的理性逻辑,不如说是提醒了我们潜藏在其下的想象魅域、记忆暗流。游走虚实之间,文学将我们原该忘记的,不应或不愿想起的,幽幽召唤回来。”[23]。因此,梳理及考察民国时期女教员的现代文学书写谱系,既可以了解女教员这一近代中国最先形成、数量众多的职业状况,又可以窥探她们对“女教员”这一女子职业的真实感受及认同状况,有助于深入思考及反思现代女子解放的历史命题。
       现代文学中的女教员书写,大致经历了“神话”叙事与“现实”叙事的发展历程。受五四女子解放思想及“教育救国”思潮的影响,女教员这一个现代社会职业被赋予了女子经济独立、服务社会、适宜女子天性等神话功能,女教员的文学书写呈现了积极投身教育、热情献身教育的“理想性”教员形象,庐隐的短篇小说《一个女教员》、芜茗的短篇小说《一个女教员的日记》等即为代表。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退潮及战争、世界经济危机等影响,女教员的文学书写走向了日常生活的现实书写,多关注女教员的职业辛苦、生活艰难等个人化遭遇,呈现了女教员对教员生涯的不满、厌倦等“消极性”情绪,反映了现代作家对“女教员”这一女子理想职业的质疑及解构,丁玲的“系列小说”《梦珂》《暑假中》《小火轮上》及老舍的《微神》《新时代的旧悲剧》、冰心的《西风》等即为代表。
       丁玲是较早涉及女教员职业现实问题的女作家,她早期女性小说《暑假中》《小火轮上》等,反映了女教员薪水薄、职位不稳定、社会地位低等问题。丁玲对女教员的文学书写偏爱,跟她幼年跟随母亲在湘西各学校读书的校园人生经历有关。她母亲为了自立及抚育子女,曾做过教员及校长。丁玲从自己母亲及母亲的同事等身上,感受到了女教员的生活艰辛及社会生存挣扎。如丁母就曾对丁玲说:“要不是为了你,我可以继续我的学业,在世界上做重要的工作,到处游历而不是不得不待在这里。”[24]丁母由于教员工作不能及时照顾自己的一双儿女,导致幼子寄宿在校突发疾病无人照顾而身亡。丁玲从自己母亲的教员生涯中,感到了女教员想在社会立足而不得四处奔波的艰辛。
     《暑假中》借四位乡镇年轻女教员暑假中的空虚生活及心理活动,呈现了她们难以在“女教员”获得心理满足及人生幸福的精神苦闷。嘉瑛、承淑、德珍、志清都接受过现代教育,本以为在献身教育中可获得生命意义,但事实却是难以在事业里自在栖居。在暑假中,承淑向往着爱情及婚姻生活,慨叹到“无知无识的终日操劳着那简单的毫不需用思想的一些笨事,把生命浪费去,不强于现在这孤零的住庙生活吗?”[25]志清则“对于自己起着很大的反感,尤其当望着那一堆账簿时,金钱能值个什么!她以自己的劳力便足够负担自己简单的伙食的,她不缺少钱,但她缺少一种更大的能使她感到生命意义的力。”[26]“嘉瑛其实更苦,她厌烦着学校所以跑出去打牌,然而她就不厌烦打牌吗?这也是无法摆脱的呵。实在学校太寂寞了,寂寞给她许多空闲去想到一切的事,她又无能再细嚼那悲苦的往事……”[27]由此可见,她们对教员生活是不满意的,渴望一种更为高远的生命意义来发展自己,但周遭的社会环境却使她们看不到、找不到它。她们的心理渴望及现实无奈,象征着小学女教员这一职业社会位置的低端性,它缺失高深的知识、优厚的社会待遇、职业的发展空间等,致使了许多青年学生不愿读师范、不愿做教员。丁玲《暑假中》解构了近代以来建构的“女教员”职业神话,揭示了“女教员”精神世界的世俗性及空虚性,它们要么驱使“女教员”成为以维持生计为目的普通大众,要么驱使“女教员”脱离教职而转向其他事业更好发展自己。
     《小火轮上》表现了女教员职位不稳定的社会问题。节大姐是一位工作勤勉认真的女教员,她因为恋爱问题被学校察觉,学校便在学期结束后不愿续聘她,始终期待拿到下学期聘书的她最终未接到聘书,不得不独自带着行李离开曾服务的学校,乘小火轮离开此地而走向难料的迷茫未来。小说借节大姐离开学校的心理委屈及怨恨,反映了女教员为维持职位的谨慎及勤勉,学校辞退女教员的无理及蛮横,女教员被辞退后的心理沮丧及前途迷惘,“若是辞退的理由,是她不善教,那没有什么……虽说同事都瞭然她的苦衷,曾为她向学校去说,但因为名誉的关系,已无商量的余地了。她真恨那诬陷她,蔑视她的学校当局,她更恨自己这次上的当太大了。”[28]小说以节大姐的不幸遭遇,隐喻着男性社会传统观念对现代职业女子“女教员”的敌意及道德拘束,她们应相夫教子而不应与男性一切参与走“社会竞争”,她们应倾心教育、服务社会而不应“分心”个人的婚恋及生育。这种男性社会确立的思想藩篱,让走进社会的“女教员”倍感无奈、深感挫败。节大姐本来担心自己的“恋爱”会影响自己的学校位置,也极力避免“恋爱”影响到对自己的本职工作,但令她不解的是,学校还是借此辞退她而不顾她教学上“突出”的教绩。因此,满怀委屈的节大姐深切感到了“女教员”的社会无助及个人的无力,她不仅在恋爱中被已婚男子骗得一直单身,而且学校还无理、无情解聘了自己赖于安身的工作。从节大姐这一女教员身上,明显能感到民国时期女教员所难以承受的社会压力。

 
         (王烨系厦门大学中文系现当代文学教授、博导;王良博系厦门大学中文系现当代文学专业2018级硕士生。)
 
 
注  释:
[1] 梁启超:《论女学》,载陈元晖主编,汤志钧,陈祖恩,汤仁泽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 戊戌时期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99页。
[2] 同①,第102页。
[3] 梁启超:《创设女学堂启》,载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3月第2版,第789页。
[4] 程谪凡:《中国现代女子教育史》,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98页。
[5] 陈元晖主编,璩鑫圭,童富勇,张守智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 学制演变》,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777页。
[6] 同上,第778页。
[7] 杜学元:《中国女子教育通史》,贵州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412页。
[8] 梁启超:《论女学》,载陈元晖主编,汤志钧,陈祖恩,汤仁泽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 戊戌时期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870页。
[9] 纯人:《女教员的优劣问题》,《女友》第1期,1925年。
[10] 《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载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3月第2版,第803页。
[11] 同上,804页。
[12] 陈元晖主编,璩鑫圭,童富勇,张守智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 实业教育 师范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865页。
[13] 江素涵:《剪刀与浆糊的工作》,《妇女杂志》,第10卷6号,1924年6月。
[14] 何清儒,郑文汉:《大中小学教师的人事研究》,《职业与教育》第152期,1934年。
[15] 翘翘:《女教员》,《女子月刊》第1卷第12期,1934年。
[16] 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28年1月版,第8页。
[17] 教育部编:《全国初等教育统计》1933年,第199页。
[18] 赵美玉:《传统与现代:近代中国妇女的职业角色冲突》,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论文,2004。
[19] 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28年1月版,第398页。
[20] 《教育杂志》,第16卷9期第10页,第21卷2期第134页,第22卷3期132页。
[21] 《小学规程》,1933年3月教育部公布。
[22] 同②,第1页。
[23] 王德威:《现代中国小说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页。
[24] 海伦·福斯特·期诺编著:《中国新女性》,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227页。
[25] 丁玲:《暑假中》,载于《丁玲文集》第二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17页。
[26] 同上,118页。
[27] 同上,120页。
[28] 丁玲:《小火轮上》,载于《丁玲文集》第二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21页。